南宋蘇學的道統競爭及其窘境——以淳熙四年孔廟禮議為中間的觀察

作者:郭畑(重慶年夜學歷史學系副傳授)

來源:《中華文明論壇》2024年第3期

 

摘要:蘇軾具有強烈的承道自負和傳道意識,蘇學一度也被一些士人視為儒學正統。蘇學雖然在北宋后期遭到新黨集團的嚴重打擊,但最終在南宋崇尚元祐的佈景下強勢反彈,并在宋孝宗時期達到極盛。在淳熙四年的孔廟禮議中,蘇軾距離孔廟享祀只要一個步驟之遙,這是蘇學在極盛時期進行正統確認的一次軌制嘗試,也是蘇軾進進孔廟享祀最為有利的歷史時機,但其結果卻最終不了了之。究其緣由,既不是緣于皇權的阻撓,也不是因為理學陣營的反對,最為重要的緣由應該是蘇軾思惟與當時整體思惟氛圍之間所存在的捍格。蘇軾進進孔廟的掉敗,是蘇學難以在宋代爭得儒學正統的一個縮影。

 

關鍵詞: 蘇軾  蘇學  孔廟  道統  南宋

 

中華道統思惟源遠流長,中唐韓愈鼎力重倡儒家境統論,“進宋以后,儒家境統說獲得了繼承和發揚,盡管對儒家境統的承繼見解或有分歧,但維護這個道統卻成為新儒們所配合關心的問題”[1]。在“宋代知識分子崇尚‘統序’的文明思潮”中,儒家境統論是“關于‘統’的年夜論戰”中影響最為深遠的一種[2],也是“宋代儒學的基礎預設之一”[3]。在理學、蘇氏蜀學、王安石新學這幾個宋代重要學派的道統建構和競爭中,學界關注最多的無疑是理學,而蘇學則凡是被認為是在道統建構上最為消極的一派。其實,蘇軾、蘇轍的承道意識也相當強烈,并且,在南宋孝宗淳熙四年(1177)和理宗端平二年(1235)的兩次孔廟祀典禮議中,蘇軾也都是孔廟享祀增選名單的討論對象,盡管最終未能進選。關于淳熙四年的孔廟禮議和蘇學之盛,張健師長教師曾作出過相當出色的剖析,但其將蘇軾未能從祀配享的緣由重要歸結于“遭到理學集團的阻撓”,或許值得商議[4]。本文試圖以淳熙四年包養網ppt孔廟禮議為中間,探討蘇學在儒學道統競爭上的思惟窘境。

 

一、趙宋南渡與蘇學之盛

 

宋代學者年夜多都有強烈的承道意識和自負,不僅王安石門徒“尊之與孔子等”[5],二程自負“得不傳之學于遺經”[6],蘇軾、蘇轍也相往不遠。蘇軾記歐陽修曾對他說:“我老將休,付子文雅。……我所謂文,必與道俱。”[7]蘇轍自傳則說:“《詩》《年齡傳》《老子解》《古史》四書皆成。嘗撫卷而嘆,自謂得圣賢之遺意。”[8]二蘇自待之重并不在王安石和理學家之下。

 

北宋后期,蘇學的發展遭到了政治局勢的嚴重影響。宋哲宗親政紹述后,新黨便開始在政治上反撲元祐黨人,宋徽宗崇寧以后更進一個步驟在政治上實施嚴格的元祐黨禁。蘇軾、蘇轍都名列元祐黨籍之中,蘇門黃庭堅、秦觀、晁補之、張耒等概莫能外,并且,蘇轍在“曾任執政官”之列,蘇軾則位于“曾任待制以上官”的榜首,秦觀、黃庭堅、晁補之、張耒則占據“余官”的後面四席,蘇門被打擊的水平遠遠超過程頤及其門人[9]。徽宗時期的元祐黨禁尚不止女大生包養俱樂部于政治危害,並且還厲禁元祐學術。

 

崇寧元年(1102)十仲春二十七日詔云:“諸邪說诐行、非先圣之書并包養一個月元祐學術政事,不得傳授學生,犯者屏出。”[10]這尚且只是禁其傳習,到次年四月丁巳,則“詔焚毀蘇軾《東坡集》并《后集》印板”,乙亥更詔“三蘇、黃(庭堅)、張(耒)、晁(補之)、秦(觀)及馬(涓)文集、范祖禹《唐鑒》、范鎮《東齋記事》、劉攽《道話》、僧文瑩《湘山野錄》等印板,悉行焚毀”[11],進一個步驟擴年夜了禁書的范圍。十一月庚辰,再次強調“以元祐學術政事聚徒傳授者,委監司舉察,必罰無赦”[12]。這種禁錮一向到宣和后期都還沒有松動的跡象,宣和五年(1123)七月甲子,“中書省言福建路印造蘇軾、司馬光文集。詔令毀板,今后舉人傳習元祐學術者,以違制論”[13],次年十月庚午,又詔“有加入我的最愛習用蘇、黃之文者,并令焚毀,犯者以年夜不恭論”[14]。從這些禁書毀板的詔令可以很明顯地看到,徽宗時期的文字禁錮重點是打擊司馬光和蘇軾。

 

不僅這般,政和時期甚至還開始禁習詩賦,這無疑是重要針對蘇學。詩賦科的存廢是新舊黨爭的一個焦點問題。熙寧三年,“(宋神宗)親試進士,始專以策,定著限以千字”[15],開始在殿試中罷試詩賦。隨后朝中展開了能否徹底罷廢詩賦科的討論,而蘇軾則在次年正月上了一封很長的持反對意見的議狀[16],他是當時少有的明確反對罷廢詩賦的官員之一。蘇軾的反對并未見效,王安石仲春丁巳即代表中書奏改科舉,盼望“進士罷詩賦、帖經、墨義”,神宗從之[17]。但神宗逝世后,哲宗元祐元年(1086)閏仲春,時為侍御史的劉摯即“乞試法復詩賦,與經義兼用之”[18]。元祐四年又從禮部議,“立經義、詩賦兩科,罷試律義”[19]。而哲宗親政不久的紹圣元年(1094)蒲月四日,又重詔“進士罷詩賦,專治經術”[包養app20]。有了這一波折,“詩賦”很年夜水平上便成了“元祐學術”的一個主要象征。徽宗政和元年(1111)十一月十五日,便有臣僚請求禁絕傳習詩賦,以免流為“元祐之學”,于是詔榜朝堂,委御史臺彈劾[21],后來便“著于令,‘士庶傳習詩賦者杖一百’”[22]。

 

不過,新黨對于蘇學的打壓最終隨著北宋的滅亡而崩解。趙宋南渡后,在“元祐”成為政治正確的年夜佈景下,蘇學和程學都迎來了翻身的機會,而蘇學無疑比程學要勝利得多,在高宗、孝宗時期甚至構成了一股強烈的“崇蘇熱”[23]。由于蘇學和詩賦本為元祐學術大批,其在北宋后期自願害的水平又最為嚴重,所以一旦解禁平反,其復興也最為蓬勃。在南宋分科取士的軌制之下,蘇學幾乎可以獨占詩賦一科,陸游即曾說:“建炎以來,尚蘇氏文章,學者翕然從之,而蜀士尤甚。亦有語曰:‘蘇文熟,吃羊肉。蘇文生,吃菜羹’”[24]不僅這般,蘇學在經義科中同樣也可以爭得不少位置,連朱包養女人熹在《學校貢舉私議》中也確定蘇軾《詩》《書》《論語》《中庸》之說可采[25]。在一些士人看來,蘇學便是儒學正統地點,如北宋末胡順陟就認為“本朝年夜儒無過于歐陽修、蘇洵與其子軾”[26],后來南宋後期的王炎也說:“昔者歐陽子以古學後天下,而南豐之曾、眉山之蘇在其門,全國皆曰歐陽子即韓子也;蘇子以文章後天下,而宛丘之張、淮海之秦、濟北之晁在其門,全國又皆曰蘇子即歐陽子也。”[27]

 

不僅這般,蘇學在政治上也越來越占據優勢。宋高宗、宋孝宗都相當愛崇蘇軾,這兩位天子可謂是南包養軟體宋後期“崇蘇熱”最無力的推動者。宋高宗在南渡不久的建炎四年(1130),即曾從蘇轍之子蘇遲處宣取蘇軾書,還對臣僚說:“軾書無非正論,言皆無益。”[28]據說他“極愛蘇公函詞,力購選集,刻之禁中”[29]。或包養犯法嗎許是遭到宋高宗的影響,宋孝宗也“雅敬文忠,居常但稱子瞻,或稱東坡”[30],還于乾道九年(1173)閏正月看日御制了一篇蘇軾文集的《序贊》賜贈蘇軾曾孫蘇嶠。他在《序》中自述說:“(蘇)軾所著,讀之終日,亹亹忘倦,常置擺佈,以為矜式。”[31]孝宗先于乾道六年玄月壬辰“賜蘇軾謚曰文忠”,又于乾道九年仲春丁亥“特贈蘇軾為太師”[32],其制詞盛贊當時蘇學之風行云:“人傳元祐之學,家有眉山之書。”[33]這就幾乎在政治正確的“元祐之學”與蘇學之間劃上了等號。在南宋“一色元祐”的用人方針下,朝廷褒錄、任用的蘇氏親屬、后學相當多,不少人都在高宗、孝宗時期進進了權力中樞,蘇學影響也因此廣泛朝野。

 

在此佈景下,蘇學于宋孝宗時期達到了極盛,魏了翁即說蘇學“年夜顯于阜陵褒崇之日”[34],趙彥衛也曾回顧說:“淳熙中,尚蘇氏,文多宏放;紹熙尚程氏,曰洛學。”[35]南宋後期這股從上到下的“崇蘇熱”,使得蘇軾及與之有關的歐陽修、司馬光的位置也都一路走高,蘇軾甚至一度在孝宗的支撐下離孔廟配享、從祀只要一個步驟之遙。

 

二、淳熙四年的孔廟禮議

 

淳熙四年的孔廟禮議,《宋史·李燾傳》有簡單記載:“(淳熙)四年,駕幸太學,以執經特轉一官。燾論兩學釋奠:從祀孔子,當升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蘇軾,黜王安石父子;從祀武成王,當黜李勣。眾議不葉,止黜王雱罷了。”[36]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元豐至嘉定宣圣配享議》記載最詳,云:

 

淳熙三年(1176)冬,趙叔達粹中為吏部侍郎,論王安石奸邪,乞削往從祀。上謂輔臣言安石前后毀譽分歧,其文章亦何可掩。時李仁父(燾)為禮部侍郎,上與共議,欲升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蘇軾而黜王雱。仁父乞取光、軾而并往安石父子。上又欲升光、軾于堂,仁父上章稱贊。且言若親酌獻,則暫遷其坐于他所。疏進,上命三省、密院議之。密院王季海(淮)依違其詞。趙溫叔(雄)言仲淹自以功業名當時,修亦有微玷,不若止用光、軾。而三省龔實之(茂良)、李秀叔(彥穎)皆以為不成包養軟體,事遂不可。久之,但除臨川伯雱畫像罷了(四年七月癸丑降旨——原注)。[37]

 

其《道命錄》卷八也有記載,但細節頗有收支,云:

 

淳熙四年,趙侍郎粹中又奏,乞往王雱,而擇本朝名儒列于從祀,詔禮官、學官與給舍議。李文簡(燾)時為禮部侍郎,上諭以范、司馬二文正,歐陽、蘇二文忠從祀,李公以為可。趙衛公在西府尤主之,且欲置范、歐而升司馬、蘇于堂上,龔、李二參政不以為可,乃不可。其年秋,但往臨川伯雱畫像罷了。[38]

 

葉寘《愛日齋叢抄》則錄有兩段李燾奏議的文字,云:

 

李仁甫侍郎,淳熙間因阜陵論先儒從祀當升黜往取,遂奏言:范仲淹佐仁宗謹庠序之教,始遍郡國立學,更取士法,以作新人才。歐陽修倡起古文,攘斥異端,視唐韓愈無愧,嘉祐、治平之間,人才特盛,修所長育成績,為力居多。而司馬光及蘇軾風節彌高,其學術專務格君心,安蒼生,其欲君子心,息邪說,距诐行,放淫辭,流離顛沛,之逝世靡憾,蓋似孟子。當安石萌芽,唯光、軾能逆折之,見于所述文字,紛歧而足。軾著《書傳》,與安石辯者,凡十八九條,尤為切近深遠,其用功不在決洪水、辟楊墨下,使其言早聽用,寧有靖康之禍?悉往王安石父子而取光、軾,斯為允當,并及仲淹、修,亦無不成。

 

又言:昨蒙圣諭,欲升光、軾配享于堂,輒以陳瓘斥王安石逆像獻否,圣諭謂若親酌獻,則暫遷其坐于他所,君臣之分,終有未安,光、軾必不敢當。此理只用世次先后,使甜心花園繼韓愈,亦無降抑。[39]

 

綜合諸處記載,可見掀開此次禮議尾聲的應該是趙粹中。

 

趙粹中于淳熙三年冬請罷王安石從祀未果,接著又于次年頭請罷王雱,而代以本朝先儒。其時孝宗將于仲春乙亥幸太學、謁先圣[40],孝宗于是詔禮官、學官與給舍議。孝宗批準罷往王雱,貳心目中的人選則是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和蘇軾,這明顯有他抖擻朝政的意圖在。由此,時為禮部侍郎的李燾奉此意旨而奏疏,但從《叢抄》所錄前段文字內容來看,李燾力主的實際上是司馬光和蘇軾,但也批準范仲淹和歐陽修從祀,他又建議將王安石父子一并罷往。《雜記》說他“乞取光、台灣包養軾而并往安石父子”,并不滿是,但較為合適李燾本來的設法。孝宗接著更欲以司馬光和蘇軾配享,這在此前已有王安石配享的先例可循,他并主動提出了幸學時解決禮儀問題的對策。但由《叢抄》所錄后段文字可見,李燾是出于君臣之分而表現反對的。《雜記》說他“上章稱贊”,應該是不成靠的。《雜記》說“疏進,上命三省、密院議之”,其疏未必就是李燾之疏,其時應該還有其他官員參與議論,只是今已不見。不過,禮議進展到這個環節,出現了極年夜的意見不合。簽書樞密院事趙雄主張放棄范仲淹和歐陽修,而以司馬光和蘇軾配享。但參知政事龔茂良和李彥穎卻表現反對(其時宰相空白,龔茂良為首參),而同知樞甜心花園密院事王淮則不明確表態。此事一向拖到七月,終于罷往了王雱,但司馬光和蘇軾配享從祀一事卻不了了之。

 

在這次禮議過程中,孝宗可謂是最為無力的推動者。他先主動提出以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和蘇軾從祀,又進一個步驟主動將司馬光、蘇軾由從祀升格為配享,並且主動提出解決禮儀問題的對策。雖然有些分歧意見,但基礎上擁護孝宗并積極推動其事的則是李燾和趙雄。李燾和趙雄分別是蜀中眉州、資州人,他們推重蘇軾安閒道理之中,趙雄還于淳熙三年上劄為蘇轍請謚,而李燾撰《續資治通鑒長編》,其推重司馬光也很不難懂得。持反對意見的龔茂良、李彥穎和不表態的王淮則都不是蜀人,三人雖然都沒有明確的學派傾向,但他們和理學家確實也都有所交集。王淮和朱熹在乾道四年即已初識,其后一向堅持著較為融洽的來往,直到淳熙九年包養網推薦因朱熹彈劾唐仲友案交惡剛剛斷絕往來[41],並且浙江是南宋理學傳播的一個重要區域,他應該大要了解理學一派的道統觀。

 

龔茂良在禮議前不久的淳熙三年六月舉薦過朱熹,《宋史全文》載:

 

甲午,龔茂良奏:“近奉詔旨,欲獎用廉退之士。有朱熹者,品行廉潔,屢召不起,宜蒙錄用。”上問:“曾為何官?”李彥穎奏:“聞曾歷州縣官一任,后以密院編修、武學博士召,皆不起。近歲陛下特與改官,見任宮觀。”上曰:“記得其人屢辭官,此亦人所共知,今可與除一官。”于是詔除秘書郎。……(朱熹)力辭。會有言虛名之士不成用者,以故再辭,即命主管沖祐觀。上謂執政曰:“有魏掞之,今何在?”龔茂良等奏:“已物故。”上曰:“……掞之雖逝世,欲少加旌別,可贈宣教郎、直秘閣。”[42]

 

可見李彥穎也擁護其事,並且孝宗因為朱熹還想到了魏掞之。李彥穎僅說曾聞朱熹之事,而他與張栻的關系則要更直接一些。《宋史·李彥穎傳》載其兼皇子恭王府直講時,“經筵,張栻講《葛覃》,言先王正家之道,因及時事,語激切,上意不懌。彥穎曰:‘人臣事君,豈不克不及阿諛取容?栻所以敢婉言,正為圣明在上,得盡愛君之誠耳。《書》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諸道。”’上意遽解,曰:‘青鳥使下皆若此,人主應無過’”[43]張栻乾道六年十仲春兼侍講,次年六月即罷,胡宗楙《張宣公年譜》系講《葛覃》事于乾道七年仲春[44]。張栻本身將講《葛覃》一事記錄在《經筵講義》中[45],但并未記錄其中波折,大要他本身也不了解李彥穎曾為他在孝宗眼前圓場。后來朱熹、楊萬里分別為他所作的神道碑和傳記雖也都記述了講《葛覃》一事,但也均未說起李彥穎為張栻開脫的情節[46]。又,據《宋史》龔、李本傳,二人都曾在隆興北伐的時候站在張浚一邊,而張浚在被秦檜排擠出政治權力中間后,“專精道學,黽勉身修”[47],最終傾向于程學,并讓其子張栻從學胡宏,最終成為湖湘學派巨頭。以張氏父子在當時的影響,龔、李二人應該也對理學的道統觀有所清楚。

 

不過,盡管王淮、龔茂良、李彥穎與理學家都有關系可尋,但諸人并不贊同甚至反對司馬光、蘇軾配享或從祀,卻并非都是站在理學的立場。龔茂良雖然舉薦過朱熹,但他和李燾的關系也比較親密,並且他和李燾之子李塾的關系更是頗為深摯。王德毅師長教師《李燾父子包養站長年譜》于淳熙五年六月龔茂良卒后說:“茂知己(李)塾最深,相期以學,聞其卒,甚悼念之。”[48]又,《宋元學案補遺》據李彥穎維護張栻一事而將其列為張栻同調[49],則不免難免掉之太寬。諸人模稜兩可甚至明確反對的立場,更主要的生怕還是司馬光和蘇軾進進孔廟缺少足夠的說服力,因為從淳熙四年前后的權力中樞格式演變來看,兩府的人事調整對蘇學其實極為有利。

 

淳熙二年玄月,葉衡罷右相,沈復罷同知樞密院事,兩府只剩下參知政事龔茂良、剛從簽書樞密院事轉參知政事的李彥穎、簽書樞密院事王淮。淳熙三年八包養軟體月,王淮除同知樞密院事,趙雄方簽書樞密院事。這恰是此次禮議時的中樞格式,此中只要位置最低的趙雄極力支撐孝宗的意圖。可是,隨后的人事調整卻出現了極年夜的變化。淳熙四年六月,龔茂良罷參政而代以王淮,趙雄則在十一月庚子除同知樞密院事。隨后淳熙五年正月,即從侍御史謝廓然言而禁以程頤、王安石之說取士[50],其后的三月,史浩拜右相,李彥穎隨即罷參政而代以趙雄,王淮則知樞密院事,四月丙寅除范成年夜參知政事,六月乙酉錢良臣簽書樞密院事,甲戌又罷范成年夜,十一月罷史浩右相而代以趙雄,王淮則除樞密使,乙亥錢良臣參知政事。在此權力格式下,當初極力支撐的趙雄和“依違其詞”的王淮分別統領兩府,而持反對意見的龔茂良在禮議尚未結束的淳熙四年六月即被罷往了參政(七月方除往王雱畫像),而李彥穎也在次年三月被罷。這一基礎格式直到淳熙八年八月罷趙雄右相而代以王淮剛剛出現變動,而在此期間,請禁程學、新學的謝廓然在七年蒲月簽書樞密院事,次年八月同知樞密院事,玄月兼權參知政事,一路高升[51]。但是,在這種對蘇學極為有利的權力格式下,司馬光、蘇軾進進孔廟一事卻僅以罷祀王雱而不了了之。

 

三、端平二年的孔廟禮議

 

理學在乾道、淳熙時期表現出了強勁的上升勢頭,而蘇學卻未能捉住淳熙時期的有利時機實現蘇軾進進孔廟的目標,實際上也就未能借此機會確立本包養網比較身的儒學正統位置,而接著即是“紹熙尚程氏,曰洛學”了。不過,哪怕直到慶元黨禁之后的很長時間,蘇學依然有著廣泛而強烈的影響,但理學的勢頭已經難以隔絕。嘉定四年(1211),李道傳奏請解除學禁之詔,頒朱熹《四書集注》于太學,討論以二程等理學諸儒從祀,但全都由于“會西府有不樂道學者”等緣由而沒有勝利。次年,國子祭酒劉爚“又乞以晦庵《語》《孟》集注立于學官,從之”[52]。

 

理宗時期,在天子偏好、權臣應用、清流議論、思惟流播等多重原因的協力下,理學的政治和思惟位置不斷晉陞,并最終在與蘇學的道統競爭中勝出。理宗即位后的寶慶三年(1227)正月己巳,便當即追封朱熹為信國公。三月庚戌朔,朱熹幼子朱在進對時,向理宗建議改造孔廟附祭人選,《道命錄》載其言云:“國家有程頤、程顥,又有張載,得孔、孟以來不傳之緒,若使之從祀夫子廟庭,文雅幸甚。”據說理宗“嘉納之”[53],只是并未實施。紹定末年,增添理學年夜儒從祀孔廟的議論再次出現,《宋史·朱熹傳》載:“理宗紹定末,秘書郎李心傳乞以司馬光、周敦頤、邵雍、張載、程顥、程頤、朱熹七人列于從祀,不報。”[54]

 

及至端平二年(1235),增添本朝年夜儒從祀孔廟終于進進朝廷的正式討論法式。《宋史全文》載其年正月甲寅:“禮部尚書兼侍講李埴奏:‘胡瑗、孫明復、邵雍、歐陽修、周敦頤、司馬光、蘇軾、張載、程顥、程頤十人,卓然為學者所宗,宜在從祀之列。乞令經筵、秘書省、國子監參酌熟議’又奏:‘乞將子思并與升祀,列在十哲之間’從之。”[55]《宋史·理宗紀》亦述此事而更略,且無“從之”的記載[56]。后世關于此次禮議的誤會不少,其具體過程也難以知悉。《全文》所謂“從之”,當指從李埴“乞令經筵、秘書省、國子監參酌熟議”之請,并非從其增選之議,《續資治通鑒》云從李埴之議[57],當誤,否則就不會有其后淳祐元年詔周、張、二程從祀一事了。《宋元學案·岳麓諸儒學案·文肅李悅齋師長教師埴》又云:“淳祐元年,奏請以周、程、張子從祀。又言:‘王安石雖罷享,而沿襲未黜,乞亟進三人者以易之’詔可。”又,清人王梓材已經指出李埴于嘉熙二年(1238)先卒,其請當系端平元年而非淳祐元年,所以端平二年春正月才詔議胡瑗等十位趙宋本朝年夜儒從祀[58]。不過,《學案》所記李埴之請也與《宋史全文》和《宋史》差別頗年夜。

 

王德毅師長教師《李燾父子年譜》端平二年條述及李埴此奏時引了一段《徐文清公(僑)家傳》的記載[59],對我們清楚此次禮議的一些細節頗有幫助。徐僑是呂祖謙和朱熹的門人,《家傳》載其端平元年“御筆兼侍講”。“一日講畢”后,理宗主動對徐僑說及“二程氏理學之純”,二人由是展開了一場關于理學的對話,其間徐僑奏云:“二程氏宜從祀于夫子廟庭。王安石學術頗僻,至謂‘天命缺乏畏,祖宗缺乏法,人言缺乏恤’,害政壞法,卒基靖康之禍,愿廢勿祀。”理宗“悵然開納”“且謂李埴亦請并祀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邵雍、朱熹”,徐僑說:“邵雍氏之學,推數以明理,未及諸師長教師之純。愿亟俞李埴之請,先以五人列諸從祀。”其后徐僑又請以子思升十哲,理宗“稱善”。對話結束時,理宗又命徐僑“與李埴議之”。徐僑其后“以上旨語李公(埴),李公以包養違法子思陪祀已定,請且以我朝諸儒先從享”[60]。《宋史·鄭清之傳》:“端平元年,上既親總庶政,赫然獨斷,而清之亦慨然以全國為己任,召還真德秀、魏了翁、崔與之、李埴、徐僑、趙汝談、尤焴、游似、洪咨夔、王遂、李宗勉、杜范、徐清叟、袁甫、李韶,時號‘小元祐’。”[61]徐僑、李埴之進朝和討論便是在這一佈景下展開的。據此,則《宋元學案》所述的李埴罷王安石而代以理學諸儒的奏請似當屬之徐僑,而其所謂“三人”實為周、張、二程、朱熹“五人”之誤,并遺漏了朱熹。又所謂“詔可”,是誤將淳祐元年允五人從祀之詔移植于此,《宋史·徐僑傳》云:“請從祀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朱熹,以趙汝愚侑食寧宗,帝皆如其請。”[62]《宋史·理宗紀》在述錄以五人從祀之詔后,接著記載說:“尋以王安石謂‘天命缺乏畏,祖宗缺乏法,人言缺乏恤’,為萬世罪人,豈宜從祀孔子廟庭,黜之。”[63]這個來由也是源于徐僑。又據《家傳》,則“又奏”升子思十哲的建議同樣源自徐僑。

 

據《全文》和《宋史》,李埴提出的十人增進名單是胡瑗、孫復、邵雍、歐陽修、周敦頤、司馬光、蘇軾、張載、程顥、程頤,這個名單明顯可以分為理學家和歐、蘇、司馬兩組。邵雍和周、張、二程乃所謂理學“北宋五子”,也都是《家傳》稱理宗說李埴建議的人選范圍,可是李埴和徐僑都建議的朱熹卻并不在這份十人名單之中。胡瑗和孫復的進選,應該也是出于理學淵源的考慮。門生曾問“本朝道學之盛”,朱熹說:“亦有其漸。自范文正以來已有好議論,如山東有孫明復,徂徠有石守道,湖州有胡安寧,到后來遂有周子、程子、張子出。故程子生平不敢忘此數公,依舊尊他。”[64]而蘇軾對所謂“慶歷三師長教師”卻不太崇重,他在熙寧四年正月反對科舉改造罷廢詩賦的議狀中即曾說:“晚世士年夜夫文章華靡者,莫如楊億,使楊億尚在,則忠清鯁亮之士也,豈得以華靡少之。通經學古者,莫如孫復、石介,使孫復、石介尚在,則迂闊矯誕之士也,又可施之于政事之間乎?”[65]包養sd而歐陽修、司馬光、蘇軾三人,則是李埴父李燾在淳熙四年就曾盡力推動過的,李埴依然未放棄其父的思惟,可是他的主張已經明顯加倍傾向于理學了。李埴自淳熙五年八月即已開始從張栻受學[66],端平時已受理學浸染極深。《家傳》甚至稱理宗說李埴建議的人選實為周、邵、張、程和朱熹,本是一份清一色的理學家名單,而這與十人名單相差頗年夜。今已不知理宗所說乃是李埴原請,其后上奏時增進了歐、蘇、司馬等人,還是理宗誤記抑或有興趣篩選了李埴的奏請。但不論哪種情況,足可見理學的勢頭在其時已經蓋過了蘇學,但尚缺乏以周全壓制蘇學,否則蘇軾等人就不會出現在這份十人名單中。此事在“令經筵、秘書省、國子監參酌熟議”后就沒了下文,應該是這份調和兩派的名單惹起了宏大的意見不合,遂致流產。

 

但是,僅僅幾年之后的淳祐元年(1241)正月甲辰,理宗便御筆詔周、張、二程和朱熹孔廟從祀,并罷祀王安石[67],理學一派的道統位置正式獲得朝廷的軌制化確定,而蘇軾享祀一事卻再也無人提起。蘇學在儒學道統上的競爭,最終還是沒能戰勝理學。

 

四、蘇學的窘境

 

宋孝宗相當愛崇蘇軾,他也是淳熙四年孔廟禮議的重要推動者,龔茂良、李彥穎作為其時權力中樞的焦點成員,他們對這些情況一定是相當明白的,但他們仍然持反對的意見,其緣由為何呢?前引幾份資料都沒有記錄龔茂良、李彥穎反對的來由,龔、李二人也沒有留下可資考察的線索。王淮的情況要比龔、李二人明白一些,通過王淮或許也能幾多揣度出龔、李的幾許來由,短期包養包養dcard幫助我們窺探蘇學在道統競爭上的窘境地點。

 

孝宗乾道九年仲春贈蘇軾太師的制詞就出自王淮之手,他后來又在朱唐事務中以“朱程學,唐蘇學”來為唐仲友解圍[68],他顯然也深知孝宗對蘇軾的偏好,但他在這次禮議中仍然沒有積極支撐孝宗的設法。實際上,王淮對蘇軾的見解在其制詞中就已經展包養一個月現得頗為明顯,他在開篇說:“朕承絕學于百圣之后,探微言于六籍之中。將興起于文雅,爰緬懷于故老。雖儀刑之莫覿,尚簡策之可求。揭為儒者之宗,用錫帝師之寵。”但是,在他隨后對蘇軾的描寫中,著重點重要都集中在蘇軾的文章、政論和名節,此中只要一句“知言自況于孟軻”勉強算得上是對蘇軾學術的正面評價[69]。這與崇寧三年以王安石孔廟配享的詔書通篇贊頌其“孟軻以來,一人罷了”“孔子之道,得公而明”[70],相往真是不成以道里計,也與其后理宗淳祐元年以周敦頤、張載、二程從祀的詔書稱其“真見實踐,深探圣域,千載絕學,始有指歸”相往很遠[71]。

 

王淮這份制詞的基礎精力應該還是源于孝宗自己對蘇軾的認識。就在贈蘇軾太師的前一月閏正月,孝宗御制的蘇軾文集《序贊》開篇即說:“成一代之文章,必能立全國之年夜節;立全國之年夜節,非其氣足以高全國者,未之能焉。”[72]其后的序和贊全都圍繞著文章和氣節兩個主題展開,全篇竟無一語論及蘇軾之學術。孝宗大要在此次禮議之前對儒家境統論并無幾多認識,他論蘇軾這般,他拒包養網推薦絕趙粹中罷祀王安石的建議,也是因為“安石前后毀譽分歧,其文章亦何可掩”,落腳點同樣在“文章”上。不論是確定還能否定的方面,他都沒有觸及王安石與儒道的關系,他大要以為“文廟”即文統之廟罷了。而從《叢抄》所錄李燾的文字來看,他也依然是在延續孝宗、王淮的思緒,只不過或許由于是孔廟禮議,所以李燾還是放棄了蘇軾之文章,而他論范仲淹、歐陽修則重其政事,論司馬光、蘇軾則重其批評王安石之功績,所謂“其用功不在決洪水、辟楊墨下”,并將此與歐陽修排辟異端一以貫之。總之,至多從《叢抄》所錄文字來看,他依然完整沒有論及司馬光、蘇軾的傳道之功。此前元豐七年孟子配享,荀子、揚雄、韓愈從祀,重要倚仗的是排辟異端之功,但其后王安石父子進進孔廟,顯然已經重要是因其傳承和發明儒道之功了。朱熹說“配享只當論傳道”[73],應該已經是當時比較廣泛的認識,而這恰是司馬光和蘇軾的短板,或許說至多是當時其推重者所疏忽的而又至關主要的一點。

 

此外,其時對蘇軾位置的推重還有“孟子”這一兩難的晦氣原因。孝宗御制的蘇軾文集《序贊》即在開頭地位援用了孔子和孟子,王淮的制詞又說蘇軾“知言自況于孟軻”,李燾也說司馬光和蘇軾排辟異端(指王安石新學)的功績和氣節“蓋似孟子”,總之都逃不開孟子。但是,司馬光和蘇軾卻剛好并不那么愛崇孟子。司馬光著《疑孟》自是眾所周知,蘇軾對孟子要愛崇不少,他序歐陽修文集鼎力推重孟子排辟異端之功,認為“以孟子配禹可也”[74],其《孟子論》則說孟子之“道始于至粗,而極于至精”[75]。可是,蘇軾對孟子并不全然滿意,他在其《子思論》中指責孟、荀、揚人道論之爭“起于孟子”[76],其《論語說》又“與《孟子》辨者八”,后來邵博在其《邵氏長期包養聞見后錄》中搜羅了良多以往非孟、疑孟的言說,他將蘇軾《論語說》中“與《孟子》辨”的八條全都羅列此中[77]。邵博《后錄》因以攻擊王安石而愛崇司馬光、蘇氏著稱,在南宋流傳頗廣,該書將蘇軾列為非孟、疑孟中的一員應也是廣為人知的。其后余允文作《尊孟辨》,其選擇的辯駁對象和內容便重要是以《后錄》為基礎的,蘇軾《論語說》八條也在《續辨》之中[78]。

 

另一方面,孟子的位置在經過北宋的升格運動之后,已經被絕年夜多數士人所接收,宋高宗甚至在建炎二年就御書了《孟子》[79]。同時,非孟者在南宋高宗朝又屢遭打擊,以致一度從頭出現的非孟、疑孟思潮終趨消歇。紹興六年十仲春,陳公輔請禁程學,張浚代筆批旨有云:“士年夜夫之學,宜以孔、孟為師,……可布告中外,使知朕意。”[80]這一“圣訓”對南宋孟子位置的穩固和繼續晉陞影響頗年夜[81]。紹興十三年(1143)蒲月,“辛未,詔左從事郎鄭厚自今不得差充試官及堂除。厚嘗著書,號《藝圃調和》,其言有詆孟軻者。駕部員外郎王言恭言于朝,詔建州毀板,其已傳播者皆焚之。”[82]可見鄭厚因非孟而斷送了宦途,其書也被銷毀。此后,非孟、疑孟之語便很少再見諸文獻,后來葉適“非孟”也只能否定孟子的道統位置罷了,其劇烈水平與此前的非孟、疑孟思潮是年夜不雷同的。在孟子位置已經無可逆轉的形勢下,蘇軾本身的位置還需求援用孟子來證明,而蘇軾又并不那么愛崇孟子,司馬光則疑孟愈甚,由此而欲升司馬光和蘇軾于孟子之下配享孔子,說服力實在有些完善。

 

不僅這般,淳熙四年仲春孝宗親臨太學時,國子祭酒林光朝所講的乃是《中庸》,孝宗還對其進行了褒獎[83]。《宋會要·崇儒》載,“(紹興十年)蒲月十六日,(高宗)御書《中庸》篇賜秦檜,乞刊石分賜墨本。從之”[84]。可見《中庸》在南宋仍然獲得從上而下的推重。但是,蘇軾沿襲歐陽修,對《中庸》并不完整確定。蘇軾雖有《中庸論》上中下三篇,但他卻在開篇就說:“《中庸》者,孔氏之遺書而不完者也。”[85]這也與南宋的思惟趨勢不符。

 

結語

 

淳熙四年的孔廟禮議,是蘇學在極盛時期進行正統確認的一次軌制嘗試,也是蘇軾進進孔廟享祀最為有利的歷史時機。此時的蘇學不僅在文學和思惟上有著廣泛朝野的包養心得影響,並且具備相當有利的政治條件:既有孝宗天子積極支撐,也有趙雄、李燾等焦點年夜臣的鼎力推動。但是,在這樣的有利時機下,蘇軾仍然沒有能夠獲得全票支撐,此次禮議最終僅以罷祀王雱收場。并且,此后幾年的權力格式對于蘇學本來更為有利,可是增選蘇軾之議最終還是不了了之。其間的緣由,顯然不是緣于政治權力的阻礙,也不太能夠看到理學陣營在此次禮議中發出反對的聲音,最為重要的緣由應該還是蘇軾思惟與當時整體思惟氛圍之間所存在的捍格。蘇軾進進孔廟的掉敗,實際上也是蘇學難以在南宋爭得儒學正統的一個縮影,理學代替蘇學的思惟影響幾乎是宋代思惟演進的必定結果。

 

注釋
 
[1包養違法]劉復生:《北宋中期儒學復興運動(增訂本)》第一章《北宋儒學復興運動的產生及其特點》,生涯·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23年,第27頁。
 
[2]王水照:《北宋的文學結盟與尚“統”的社會思潮》,見北京年夜學古文獻研討所、四川年夜學古籍收拾研討所編:《國際宋代文明研討會論文集》,四川年夜學出書社,1991年,第258頁。
 
[3]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宋代士年夜夫政治文明的研討》,生涯·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1年,第39頁。
 
[4]張健:《從祀配享之議:南宋政治與思惟視野下的蘇學位置》包養網車馬費《北京年夜學學報》2018年第2期。
 
[5]陳淵:《默堂集》卷一二《十仲春上殿札子》《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39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年,第371頁。
 
[6]程頤:《明道師長教師墓表》《河南程氏文集》卷逐一,程顥、程頤:《二程集》,王孝魚點校,中華書局,2004年,第640頁。
 
[7]《蘇軾文集》卷六三《祭歐陽文忠公夫人文(潁州)》,孔凡禮點校,中華書局,1986年,第1956頁。
 
[8]蘇轍:《欒城后集》卷一三《潁濱遺老傳下》,見氏撰:《蘇轍集》,陳宏天、高秀芳點校,中華書局,1990年,第1040頁。
 
[9]楊仲良:《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二二《徽宗天子·禁元祐黨人》下,李之亮校點,黑龍江國民出書社,2006年,第2053—2057頁。
 
[10]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刑法二·禁約一》,劉琳、刁忠平易近、舒年夜剛、尹波等校點,上海古籍出書社,2014年,第8307頁;《宋史》卷一九《徽宗紀一》,中華書局包養心得,1977年,第366頁。
 
[11]《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二一《徽宗天子·禁元祐黨人上》,第2033、2034頁。
 
[12]《宋史》卷一九《徽宗紀一》,第368頁。
 
[13]李埴撰,燕永成校訂:《皇宋十朝綱要校訂》卷一八,中華書局,2013年,第530頁。
 
[14] 《宋史》卷二二《徽宗紀四》,第414頁。
 
[15]《宋史》卷一五五《選舉志一》,第3619頁。
 
[16]《蘇軾文集》卷二五《議學校貢舉狀》,第723—726頁。
 
[17]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二〇,熙寧四年仲春丁巳條,中華書局,2004年,第5334頁。
 
[18]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六八,元祐元年閏仲春庚寅條,第8859頁。
 
[19]《宋史》卷一五五《選舉志一》,第3620頁。
 
[20]徐松輯:《宋會要輯稿·選舉三·貢舉雜錄一》,第5314頁。
 
[21]徐松輯:《宋會要輯稿·選舉包養感情四·貢舉雜錄二》,第5320頁;周到:《齊東野語》卷一六《詩道否泰》,張茂鵬點校,中華書局,1983年,第292—293頁。
 
[22]阮閱:《詩話總龜后集》卷三七《譏誚門》,周本淳校點,國民文學出書社,1987年,第236頁。
 
[23]沈松勤:《南宋文人與黨爭》,國民出書社,2005年,第339—362頁。
 
[24]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八,李建雄、劉德權點校,中華書局,1979年,第100頁。
 
[25]朱熹:《晦庵師長教師白文公函集》卷六九《學校貢舉私議》,見朱杰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修訂本),上海古籍出書社、安徽教導出書社,2010年,第3360頁。
 
[26]汪藻著,王智勇箋注:《靖康要錄箋注》卷一〇,靖康元年八月七日,四川年夜學出書社,2008年,第1007頁。
 
[27]王炎:《雙溪類稿》卷一九《見程司業書》《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55冊,第638—639頁。
 
[28]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崇儒四·求書、躲書》,第2827頁。
 
[29]李日華:《六研齋筆記·三筆》卷三,郁震宏、李保陽點校,鳳凰出書社,2010年,第226頁。
 
[30]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八《蘇文忠贈官》,徐規點校,中華書局,2000年,第163頁。
 
[31] 《御制文集序》,見蘇軾撰,郎曄選注:《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首,文學古籍發行社,1957年,第1頁。
 
[32]《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第649、655頁。
 
[33]《蘇文忠公贈太師制》,見蘇軾撰,郎曄選注:《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首,第1頁。
 
[34]魏sd包養了翁:《鶴山集》卷六四《題白文公帖》《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73冊,第61頁。
 
[35]趙彥衛:《云麓漫鈔》卷八,傅根清點校,中華書局,1996年,第135頁。
 
[36]《宋史》卷三八八《李燾傳》,第11917頁。
 
[37]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四《元豐至嘉定宣圣配享議》,第569頁。
 
[38]李心傳:《道命錄》卷八,朱軍點校,上海古籍出書社,2016年,第95頁。
 
[39]葉寘:《愛日齋叢抄》卷二,孔凡禮點校,中華書局,2010年,第45頁。
 
[40]《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第663頁。
 
[41]顧宏義:《朱熹與王淮交游考略》《華東師范年夜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4期。
 
[42]佚名:《宋史全文》卷二六上《宋孝宗五》,汪圣鐸點校,中華書局,2016年,第2175—2176頁。
 
[43]《宋史》卷三八六《李彥穎傳》,第11865頁。
 
[44]胡宗楙:《張宣公年譜》卷上,于浩輯:《宋明理學家年譜》第7冊,北京圖書館出書社,2005年,第352—357頁。
 
[45]張栻:《新刊南軒師長教師文集》卷八《經筵講義》,見《張栻集》,楊世文點校,中華書局,2015年,第865—869頁。
 
[46]朱熹:《晦庵師長教師白文公函集》卷八九《右文殿修撰張公神道碑》,見《朱子全書》(修訂本),第4135頁;楊萬里撰sd包養,辛更儒箋校:《楊萬里集箋校》卷逐一五《張左司傳》,中華書局,2007年,第4437頁。
 
[47]朱熹:《晦庵師長教師白文公函集》卷九五下《少師保信軍節度使魏國公致仕贈太保張公行狀下》,見《朱子全書》(修訂本),第4400頁。
 
[48]王德毅:《李燾父子年譜》,吳洪澤、尹波主編,李文澤、刁忠平易近主審:《宋人年譜叢刊》,四川年夜學出書社,2002年,第5310頁。
 
[49]王梓材、馮云濠:《宋元學案補遺》卷五〇《南軒學案補遺·南軒同調·忠文李師長教師彥穎》,沈芝盈、梁運華點校,中華書局,2012年,第2963頁。
 
[50]《宋史》卷三五《孝宗紀三》,第667頁。
 
[51]《宋史》卷二一三《宰輔表四》,第5580—5583頁。此中部門系月之誤已據王瑞來師長教師《宋史宰輔表考證》校改。參見王瑞來:《宋史宰輔表考證》,中華書局,2012年,第78—79頁。
 
[52]李心傳:《道命錄》卷八,第94—95頁。
 
[53]李心傳:《道命錄》卷一〇,第114—115頁。
 
[54]《宋史》卷四二九《朱熹傳》,第12769頁。
 
[55]《宋史全文》卷三二《宋理宗二》,第2696頁。
 
[56]《宋史》卷四二《理宗紀二》,第807頁。
 
[57]畢沅:《續資治通鑒》卷一六八,中華書局,1957年,第4570頁。
 
[58]黃宗羲原著,全祖看補修:《宋元學案》卷七一《岳麓諸儒學案》,陳金生、梁運華點校,中華書局,1986年,第2391頁。
 
[59]王德毅:《李燾父子年譜》,見《宋人年譜叢刊》,第5443—5444頁。
 
[60]徐僑:《毅齋詩集別錄》所附《宋待制徐文清公眾傳》,見四川年夜學古籍所編:《宋集珍本叢刊》第70冊,線裝書局,2004年,第614—615頁。
 
[61]《宋史》卷四一四《鄭清之傳》,第12420頁。
 
[62]《宋史》卷四二二《徐僑傳》,第12614頁。
 
[63]《宋史》卷四二《理宗紀二》,第822頁;又見《宋史全文》卷三三《宋理宗三》,第2743頁。
 
[64包養一個月]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一二九,王星賢點校,中華書局,1994年,第3089—3090頁。
 
[65]《蘇軾文集》卷二五《議學校貢舉狀》,第724頁。
 
[66]王德毅:《李燾父子年譜》,見《宋人年譜叢刊》,第5310頁。
 
[67]《宋史》卷四二《理宗紀二》,第821—822頁;《宋史全文》卷三三《宋理宗三》,第2743頁。
 
[68]葉紹翁:《四朝聞見錄》乙集《洛學》,沈錫麟、馮惠平易近點校,中華書局,1989年,第48頁。
 
[69]《蘇文忠公贈太師制》,見蘇軾撰,郎曄選注:《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首,第1頁。
 
[70]司義祖收拾:《宋年夜詔令集》卷一五六《故荊國公王安石配享孔子廟廷詔》,中華書局,1962年,第584頁。
 
[71]《宋史》卷四二《理宗紀二》,第821頁。
 
[72]《御制文集序》,見蘇軾撰,郎曄選注:《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首,第1—2頁,引文在第1頁。
 
[73]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九〇,第2294頁。
 
[74]《蘇軾文集》卷一〇《六一居士集敘》,第316頁。
 
[75]《蘇軾文集》卷三《孟子論》,第97頁。
 
[76]《蘇軾文集》卷三《子思論》,第95頁。
 
[77]邵博:《邵氏聞見后錄》卷逐一、卷一二,劉德權、李劍雄點校,中華書局,1983年,第86—92頁,引文在第92頁。
 
[78]余允文:《尊孟續辨》卷下,商務印書館,1包養行情937年,第49—56頁。
 
[79]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崇儒六·御書》,第2869頁。
 
[80]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〇七,胡坤點校,紹興六年十仲春己未條,中華書局,2013年,第2019—2020頁,引文在第2020頁;又見《道命錄》卷3,第25—27頁,引文在第26頁。
 
[81]趙宇:《儒家“亞圣”名號變遷考——關于宋元政治與理學道統論之互動研討》《歷史研討》2017年第4期。
 
[82]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四九,紹興十三年蒲月辛未,第2812頁。
 
[83]《宋史全文》卷二六上《宋孝宗五》,第2185頁;《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第663頁。
 
[84]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崇儒六·御書》,第2871頁。
 
[85]《蘇軾文集》卷二《中庸論上》,第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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